产品详情
56%2甲4氯钠可溶粉剂-沈丘农药
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是一种苯氧羧酸类选择性型内吸除草剂。用于防除冬小麦田年生阔叶杂草。
注意事项:
1、适期内施药,每个作物周期的多使用多数为1次。
2、施药工具,在使用前后要洗刷干净。
3、气温在25C时除草效果显著,在较低温度(20°C)也可使用。
4、发生药害后,应尽快使用草木灰或稀碱水可减轻药害程度。
5、本品开封后易吸潮、结块,开封后即使用,吸潮、结块不影响药效。
6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饮用水源。
7、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
8、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中毒急救:
本品对人畜低毒,中毒症状为呕吐、恶心、步态不稳抽搐、昏迷等,如接触皮肤时或不慎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如施药人员发生中毒,洗净后在阴凉处休息、催吐并送医院医治,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,用考地松类。
储存和运输: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儿童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运输过程中防治远光直射和雨水,用过的包装袋子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生产日期:见包装封口
有效期:2年
产品详细介绍:56%2甲4氯钠可溶粉剂-沈丘农药
厂家信息
河南省沈丘县农药厂是国家农药生产定点企业,始创于1989年,属集体企业,是市农药生产骨干企业,现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36人,占职工人数的40,其中大专以上学历6人,工程师,助理工程,经济师,会计师8人,场内设五科两室三个车间,占地面积9800平方米,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,固定资产1100万元,流动资金1200万元,年总产值1250万元。近年来,沈丘县农药厂在省、市、县领导的大力关怀支持下,在各级质...[查看详情]